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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出口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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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性炭出口的现状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生产国和出口国,在全球活性炭市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2023 年中国活性炭出口量为 30.30 万吨,同比增长 3.6%。2024 年 1 - 3 月活性炭出口量为 7.79 万吨,5 月份我国出口活性炭总量约 2.61 万吨,环比提升 0.3%,同比提升 8.9%。


二、海关监管条件及限制

(一)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要求

活性炭出口受到海关监管条件 “G” 的限制,即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允许证(定向)。这意味着出口到指定的几个国家需要此证书。此证书实行 “一批一证” 和 “一证一关” 制,也就是说每出口一次就要办理一次证书,不可一证多次或多批使用。例如,如我司代理承德某活性炭厂家出口该产品到老挝,该国就属于定向国家,必须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容许证。办理此证书需要向国家商务部备案申请,时间大约 1 个月左右。

(二)不同税号的监管情况

活性炭的税号有两种,一种是木质的,HS 编码为 380210

10;另一种是其他,HS 编码为 82021090。往常海关取消了对这两个税号的监管条件 “B”,即进出口商检,使该产品在出口时减少了一道商检程序。但此产品出口仍然受到海关监管条件 “G” 的限制,即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允许证(定向)。这表明虽然在商检程序上有所简化,但由于产品的特殊性,仍然存在特定的限制条件,以确保活性炭的出口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三、出口到特定地区的要求

(一)欧洲检验标准

出口到欧洲的活性炭需要满足严格的检验标准。一般来说,需要检测水可萃取有毒物质、锌含量、硅含量等。其中,水可萃取有毒物质的检测原理是样品活性炭与萃取水接触,排掉萃取水并分析萃取水中的金属、氰化物和多环芳香烃,对粉炭和粒状活性炭采用不同的操作程序。锌含量的检测是将粉碎的活性炭用煮沸的盐酸萃取,萃取水用原子吸收光谱测定锌的浓度。硅含量的检测原理是样品活性炭被灼烧,然后在硫酸中消化,残渣再被灼烧,再在氢氟酸中消化,最后残渣被蒸发到干并再次灼烧。
此外,活性炭在欧盟 REACH 法规下属于物质的范畴,是需要进行 REACH 注册或者预注册的,REACH 是化学品出口欧盟的法规。REACH 主要要求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凡是在欧盟生产或者出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尤其是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目前,REACH 检测法规中的高关注度物质 SVHC 已经陆续公布了,现在一共是 197 项物质。对于有机类产品,在进行 REACH 检测的时候,需要测试全套 29 项。如果是无机类产品,需要测试的是 71 项。

(二)美国反倾销税影响

美国对我国活性炭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给我国活性炭出口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美国将会对来自中国的活性炭产品征收税率为约 62%至约 228%不等的惩罚性关税。如此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部分企业失去了美国市场份额。例如,2006 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活性炭产品总值约为 2500 万美元,但在反倾销制裁后,我国活性炭出口量明显下降。

美国的反倾销措施也暴露出我国活性炭出口存在无序竞争的问题。我国出口的活性炭以中、低档次品种为主,总体的产品附加值不高,加之各企业为了占领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普遍采取低价经销的策略。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出产的活性炭平均价格只有美国的一半左右。很多小厂家为了减少生产成本,从小煤窑手中购买一些质量差的低价煤,生产出来的活性炭品位不高,价格卖不上去,价格上不去就进一步要求这些厂家购买质次价低的加工原料,如此形成恶性循环。这种无序竞争不仅导致企业利润下降,还可能引发更多的贸易摩擦。


四、船运公司限制及其他规定

(一)船运公司选择

目前在活性炭的船运方面,只有中远的母船(包含 OOCL)可以接炭类产品,其他船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暂不承接活性炭的运输业务。这一限制对于活性炭出口企业在选择船运公司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出口需求和中远等可承接炭类产品运输的船公司的航线、运输时间、费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运输至目的地。

(二)国际快递违禁情况

在国际快递中,活性炭也面临着一些违禁情况。部分国家禁止空气净化器、净水器等含活性炭产品,主要是因为这些产品中使用的活性炭可能被判定为有害物质。例如,根据相关规定,产品中使用的活性炭可能由于仅从发票无法判断产品在制造过程中使用了什么,目前需要提交 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这一要求增加了含活性炭产品在国际快递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此外,像日本邮政的 EMS 航班就禁止携带含活性炭的空气净化器、净水器等产品。这种限制可能会对相关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和销售渠道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需要充分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含活性炭产品的国际快递规定,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五、未来展望与应对策略

我国活性炭行业面临着诸多出口限制和挑战,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内活性炭企业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


首先,改进生产工艺是关键。目前我国活性炭生产工艺相对落后,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资源浪费严重,同时还面临着环保压力。企业应加大对生产工艺的研发投入,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例如,可以采用新型的活化方法,如微波活化、超声波活化等,提高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和孔隙结构。同时,优化生产流程,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生产。


其次,提高研发能力至关重要。我国活性炭产品附加值不高,容易陷入低价竞争和反倾销制裁。企业应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如开发特种活性炭,用于高端领域,如电子、医药、军工等。同时,加强对活性炭应用技术的研究,拓展活性炭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再者,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是必然选择。我国活性炭出口以中、低档品种为主,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应注重产品的差异化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例如,开发具有特殊功能的活性炭,如抗菌活性炭、除甲醛活性炭等。同时,加强产品的包装和宣传,提高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国际市场调研,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和贸易政策,制定针对性的出口策略。积极拓展新兴市场,降低对传统市场的依赖。同时,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的国际化水平。


总之,国内活性炭企业只有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研发能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才能有效应对出口限制和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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